本著節約成本原則,現將乘坐飛機制度修訂如下:
集團副總裁及以上級別、各子(分)公司總經理外出可乘坐飛機,其他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飛機的,須經總裁特批。
本補充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。
集團財務部
2015年2月11日